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 即將于6月22日出版的2020年第25期《瞭望》新聞周刊刊發了記者鄔慧穎采寫的文章《污染治理豈能淪為污染轉移》。摘要如下:
近日,重慶市偵破一起長江流域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特大污染環境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向長江一級支流非法傾倒30余噸危險廢物,造成3~4公里污染帶,引發社會關注。
記者采訪了解到,近年類似的污染治理變為污染轉移事件多發,部分排污單位、污染物接收方會采取各類方式躲避污染治理責任,給生態環境帶來較大隱患。受訪人士表示,應加大對污染源頭的監管,發現問題后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來源:新華社 惠州革普絲科技節能公司料斗節能發熱器、炮筒節能加熱圈
記者采訪梳理發現,污染轉移的手法雖五花八門,但歸結下來主要表現為三種:
一是掩耳盜鈴式轉移。在污染治理方面,一些企業敷衍了事,甚至面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問題和整改要求,僅把需處理的污染物從廠區一處搬至另一處,掩耳盜鈴,做表面文章。
二是轉走污染。與第一種情形不同,一些排污企業為解決自身問題,在對污染物接收企業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將污染物轉交其處理,給污染治理埋下隱患。
三是異地排污,躲避監管。近年來,非法異地排污成為部分企業污染轉移的主要手段,給污染受納地區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壓力。來源:新華社 惠州革普絲科技節能公司料斗節能發熱器、炮筒節能加熱圈
記者調研了解到,在中央鐵腕重拳治污背景下,污染轉移問題頻頻曝出,追根溯源,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企業缺乏清醒認識,抓環保不緊不實;二是利益驅使層層轉包違規處置;三是地方監管難以有效開展。
受訪環保專家和基層干部表示,防止污染治理淪為污染轉移的關鍵,在于加大對污染源頭的監管。來源:新華社 惠州革普絲科技節能公司料斗節能發熱器、炮筒節能加熱圈
針對污染轉移事件逐漸增多現象,南昌大學資源環境與化工學院院長吳代赦建議完善污染物源頭監管機制:一方面,排污單位必須對污染物接收企業進行不定期檢查,承擔監管責任;另一方面,若污染物去向出現變更,原污染物接收企業要及時向環保部門申報,批準后方可轉移,并且應與下游污染物接收企業對接聯系,了解接收企業污染物處理能力,否則將按規定嚴懲。
有關專家表示,環保高壓下,一些企業仍然弄虛作假,出現的多類污染轉移方式,為污染治理敲響了警鐘并提出警示,各地不僅要就曝光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對環保督察發現的問題也必須要動真格,要真追嚴懲。“要讓犯罪分子知道,污染破壞環境,不僅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且還要承擔生態修復和民事賠償責任。”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鄢清員說。來源:新華社 惠州革普絲科技節能公司料斗節能發熱器、炮筒節能加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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