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同時,《行動計劃》特別明確,到2020年,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對此,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納入重點區域范圍,《行動計劃》提出了: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等重要舉措。
多舉措確保空氣質量改善
在圓滿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我國整體空氣質量改善明顯,但是一些重點區域的空氣質量形勢仍不樂觀。未來三年如何打贏藍天保衛戰備受社會關注。
《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三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具體指標包括: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標任務的省份,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確保全面實現“十三五”約束性目標;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相比以前,《行動計劃》在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交通調整以及重點行動方面都更有針對性,下階段關鍵是看各地如何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
同時,《行動計劃》中對重點區域進行了一定調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納入重點區域范圍。
其中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等;長三角地區,包含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等。
對此,《行動計劃》中提出了9方面舉措36項具體措施,涉及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實施重大專項行動,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督察;明確落實各方責任,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等等。
研究將VOCs納入環保稅
對于重點區域,《行動計劃》提出了更為嚴格的標準和治理要求。其中,重點區域禁止新增化工園區;重點區域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實施“以鋼定焦”,力爭2020年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達到0.4左右;“散亂污”整治,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等。
同時,《行動計劃》要求,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五省(直轄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0%,長三角地區下降5%,汾渭平原實現負增長。實施重點區域降塵考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長三角地區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其中蘇北、皖北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等。
針對秋冬季大氣污染,《行動計劃》提出,開展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行動。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要以北京為重中之重,雄安新區環境空氣質量要力爭達到北京市南部地區同等水平。
此外,作為生成PM2.5的重要前體物之一,VOCs(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也是《行動計劃》中重點整治的污染物之一。
《行動計劃》要求,實施VOCs專項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方案,出臺泄漏檢測與修復標準,編制VOCs治理技術指南。重點區域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加大餐飲油煙治理力度。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2020年,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
《行動計劃》提出,研究將VOCs納入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馬軍認為,VOCs成為新的治理重點,其不管是對顆粒物還是對臭氧的形成都是有很大貢獻,這部分是需要加強的,將VOCs納入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用稅的方式促進減排,大的方向很好,主要是看稅率定在怎么樣的水平,是否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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